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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租车抵押空手套白狼 海口一男子诈骗4万元获刑

    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10-08 点击:

    南海网10月8日消息(本网记者王晓灵 通讯员张为群 冯琳)在租车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,转手却把车当成自己的抵押给别人,骗取对方4万元。日前,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担任审判长并进行主审的是该院院长何霖吉。法院当庭作出判决,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张X来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法院查明,2007年5月28日,张X来到海口市国贸某大厦,用曾经使用过的住址和电话,并在缴纳了人民币3000元的保证金后,与海口亿利汽车陪练(租赁)有限公司签订了《汽车租赁合同》,租用一辆价值近6万元的千里马小轿车,租期至2007年6月3日。2007年6月4日,张X来伪造了购买该车的买卖协议。之后,他以欲买一片树林缺钱为由,向符某某借钱,并承诺用车抵押。当日,张X来将千里马小轿车开到琼海市人民医院与符某某见面,并向符某某提供小轿车行车证及买卖协议。符某某发现车主是赵某,而并非是张X来。张X来解释说,赵与自己是老乡,赵现在回大陆了,过几天再办过户手续。这样,张X来写了一张人民币41200元(其中的1200元是利息)用车抵押的借条给符某某,符某某当场付给张X来人民币10000元,余下的人民币30000元转账给张X来。

      2007年7月25日,符某某联系张X来,叫其带车辆登记证来办理过户手续。第二天张X来称车辆登记证没带来,并称车不卖了,要留给其老婆用。张X来按符某某的要求给了符人民币1200元的利息,并重新写了一份人民币40000的借条,内容是2007年8月4日还清借款,过期将千里马小轿车做抵押。到8月4日,张X来没有向符某某赎车。符某某联系了张X来几次,张X来均称其在广东,很忙,便挂断电话。后张X来换用了新的手机号码,海口亿利汽车陪练(租赁)有限公司、符某某均无法再与张X来联系。

      2008年3月15日,公安人员在海口市府城镇金花市场一赌场将张X来抓获。破案后,已追回千里马小轿车发还海口亿利汽车陪练(租赁)有限公司,符某某的人民币40000元未能追回。

      法院认为,张X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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